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之基层乡镇(街道)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基层乡镇(街道)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指标说明 | |
财政管理(25分) | 决策管理(2分) | 决策机制执行有效性 | 乡镇整体决策管理符合三重一大管理安排。符合,得满分;不符合,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 |
预算管理(4分) | 预算编制规范性 | 财政预算报告表格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分值各占1分。得分=预算表格完整性得分+预算表格细化程度得分。其中:完整性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每有一项不完整扣0.5分;细化程度主要是指细化到类、款、项级内容的程度。未细化到类、款、项扣1分。 | 评价乡镇财政预算报告表格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 |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①是否与街道发展规划相符; | 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各类预算与部门发展规划相符性、职能匹配性和预算编制完整,用以反映和考评街道财政预算综合管理水平 | |||
政府运行成本(2分) | 人员控制 | 公务人员控制率=(公务人员数/编制数)×100%。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2分,每超出1人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人员运行管理情况。 | ||
内部控制建设(6分) | 内控组织情况 | 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和内控工作小组、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和监督部门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评价乡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设情况 | ||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 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评价乡镇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 |||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 内控制度执行有效,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评价乡镇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情况 | |||
资产管理(3分) | 资产配置管理 | 乡镇的资产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标准配置,每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资产配置情况。 | ||
资产日常管理 | 乡镇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完整是指资产有无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盘亏、毁损等情况)、使用合规、处置规范。全部符合的,得满分;不符合的,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
资产折旧管理 | 资产折旧管理:,资产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得1分;每发现一处计提不规范的,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资产折旧情况 | |||
政府采购管理(2分) | 政府采购应采尽采 | 应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均纳入政府采购,得2分;评价中,每发现1项应纳入政府采购而未通过政府采购支出的,扣0.5份,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情况。 | ||
信息公开(2分)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评价要点:1.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与实际相符,得1分,有1处公开信息与实际不符,扣0.2份,扣完为止;2.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如有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 评价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
资金管理(4分) | 支出合规性 | 评价要点: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6.不存在上级部门审计、巡视中发现问题被单独通报、批评、反映,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全部符合得2分;每发现一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资金使用等支出方面的规范情况。 | ||
问题整改 | 1.乡镇对纪检、巡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近三年各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进行整改;2.整改落实到位;以上2点各占1/2权重分值。 | 评价乡镇对上级部门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 |||
财政收入绩效(10分) | 财政收入规模(7分) | 收入预算完成情况 | 当年度财政收入总量在预算范围内。总量指标在95%-105%之间,得2分,超出此范围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如未拟定收入预算目标,扣除该项全部权重。 | 评价乡镇财政收入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反映收入预算准确性。 | |
财源培育 | 通过重点项目、招商引税等工作扩大财政收入规模,完成年度任务的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每超额完成1%,加0.3分,加满3分为止。 | 评价乡镇对税源、税基努力争取的情况。 | |||
税收收入增速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匹配度 | 税收收入增速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匹配得2分,高于1%,扣0.05分,扣完为止。注:税收收入增速不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视为匹配。 | 评价乡镇收入是否积极稳妥。 | |||
财政收入质量(3分) | 财政收入结构 | 1.形成以税收收入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结构(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处于合理区间)得1.5分,否则不得分;2.当年度税收税源稳定,税种等税收结构合理,得1.5分,存在不合理情况,酌情扣分。 | 评价乡镇的财政收入结构质量。 | ||
财政支出绩效(55分) | 财政支出规模、结构及合规性(10分) | 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 当年度预算支出总量(含调整预算)在预算范围内,大于等于91%,得2分;小于91%,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财政支出总量控制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 |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率不高于10%的,得满分;预算调整率大于10%的,每偏差1%,扣除2%权重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预算调整情况。 | |||
三公经费控制 | 评价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出国考察三公经费是否有效控制。与上一年度相比降低的2分,上升的不得分。 | 评价乡镇三公经费的控制情况 | |||
人均财政支出 | 人均财政支出同比持平或有增长得1分,每增长1%再得0.5分,得满2分为止。 | 评价乡镇人均财政支出情况 | |||
基本民生支出 | 乡镇全年支出中,对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项基本民生支出规模与上年持平或增长的得1分,每增长1%再得0.05分,得满1分为止。 | 评价乡镇在基本民生领域保障情况。 | |||
基本公共服务效益(18分) | 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参保率 | 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当年度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得0.5分,未达到不得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得0.5分,未达到不得分。 | 评价各地社会保险保障覆盖情况,反映当地社保工作推进成效。 | |
乡村振兴 | 扶贫攻坚 | 扶贫攻坚工作按照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否则,按照比例得分。 | 评价乡镇扶贫攻坚任务情况 | ||
公共健康 |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 2020年新冠疫情工作防控到位,未出现本地病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 | 评价乡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到位情况。 | ||
公共社会福利与服务 | 民政工作落实 | 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殡葬改革、移民稳定等方面的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在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平均水平相差1%,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民政工作落实到位的情况。 | ||
公共生态环境 | 生态文明建设 | 美丽景宁建设、五水共治等任务完成情况排名在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在美丽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 ||
公共安全 | 平安乡镇建设 | 在平安乡镇建设方面排名在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平安建设情况。 | ||
食品药品安全 | 守住食药安全底线、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食药安全宣传、推进省食品安全县创建等方面排名在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 |||
公共文化与体育 | 公共文化服务达标 | 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阵地硬件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工程评估等方面排名在全县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得2分;每下降1位,扣0.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在公共文化与体育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 | ||
公共民生项目 | 重大民生项目建设 | 省、市级层面下达的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部完成的,得2分;出现一项未完成的,扣除0.5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 | ||
集体经济发展效益(9分) | 集体经济发展 | 集体经济经营收入情况 | 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得1分;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有增长,得3分,无增长或下降的,不得分。 | 评价乡镇集体发展的稳定性、均衡性以及集体经济收支情况。 | |
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 完成年度消除任务的,得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 评价乡镇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目标完成情况 | |||
集体经济结构多元性 | 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来源超过4类型及以上得满分,每少1类型,扣0.4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集体经济发展多样性。 | |||
产业发展效益(15分) | 提升质效 | 亩均税收收入增长率 | 亩均税收收入同比上年有增长,得2分,考虑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下降率在15%以内的不扣分,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用地税收贡献效率。 | |
规上工业产值 | 规上工业产值同比上年有增长,得3分,持平得2.5分,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规模发展企业的工业产值 | |||
产业发展 | 发展生态工业 | 根据工作目标,评价生态工业(电子商务、来料加工)建设任务及取得效益的情况。完成各项目标的,得3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评价乡镇生态工业发展水平,反映当地生态工业工作推进成效。 | ||
发展生态精品农业 | 根据工作目标,评价“景宁600”生态精品农业建设任务及取得效益的情况。完成各项目标的,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得分。 | 评价乡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反映当地农业现代化工作推进成效。 | |||
公众满意度(6分) | 政府履职满意度 | 评价社会公众对于地方政府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情况的满意程度。政府履职满意度得分=调查问卷满意度*分值。 | 反映社会公众对当地政府履职效能的满意程度 | ||
群众满意度 | 根据调查问卷,反映城乡居民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社会治安、文体生活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群众满意度得分=调查问卷满意度*分值。 | 评价乡镇居民对政府工作绩效的满意度。 | |||
财政可持续性(10分) | 财政收入风险(3分) | 重点企业税收占比 | 每发现一家企业税收占比超过地方税收总额20%的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 评价乡镇税收收入的潜在风险性。 | |
盘活存量资金(2分) | 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 可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两种。 | 评价乡镇财政存量资金规模 | ||
债务风险管理(2分) | 债务总量控制 | 当年无新增债务得1分;政府性债务存量减少或不存在政府性债务得1分。 | 评价乡镇债务管理情况。 | ||
基本保障持续性(3分) | 三保保障到位率 | 未发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任意一项或多项存在应保未保情形的,得满分;地方自查、上级相关部门核查调研以及其他方式发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任意一项或多项存在应保未保情形的,不得分。 | 评价乡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执行情况。 | ||
合计 |